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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6日星期日

余杰:胡系周永康是败坏法治的千古罪人

    (明镜网) 温家宝忧虑“文革”重演,其实“新文革”不仅是薄熙来在重庆搞的“唱红打黑”那一套,更是周永康奉行胡锦涛旨意在全国普遍推行的“暴力维稳”。薄熙来的问 题不仅在薄熙来本人身上,更在周永康身上;周永康的问题也不仅仅在周永康本人身上,更在胡锦涛和温家宝身上。洪洞县里无好人,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中,经过了 一次次“贴身肉搏”之后,又岂能幸存下“不杀生”的慈悲之人?

    薄熙来倒台之后,火越烧越勐,延至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身上。关于“康师傅”被立案调查的消息甚至作出检讨的消息,在国际媒体和互联网上 满天飞舞。根据薄熙来案一步步发酵过程便可以知道,大部分“小道消息”都是当局先故意释放出来,以测试中国民间和国际社会的反应,然后再由官方公布“正式 说法”。所以,周永康与薄熙来的连带关系,决不会是空穴来风。在危机中,周永康不断利用各种活动高调露面,并在《人民日报》发表大力维稳、拥护中央的文 章,以显示自己没有麻烦,仍然大权在握。
   
    周永康于二零零二年由四川省委书记上调中央,执掌公安部,并晋升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他是自华国锋之后第二位兼任公安部部长的政治局 委员,此种职务设置表明,中共最高当局已经强烈意识到政权之不稳,公安部的工作相当吃重,必须由一名大员来负责。五年后的十七大,周永康以铁腕维稳之功 绩,升任政治局常委,主管政法委,权倾一时。在政治局中,周永康排名虽然靠后,其权力却仅次于作为党魁和国家元首的胡锦涛及作为政府总理温家宝,让人大委 员长吴邦国和政协主席贾庆林亦望尘莫及。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英国《每日邮报》将周永康评为“中国十大黑领人物”之一。该报援引美国智库布鲁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tion)的调查报告指出,中国存在一个鲜为人知的“黑领”阶层。他们通常身穿黑色套装,乘坐黑色豪华轿车,收入隐密却控制着全国的经济和 社会命脉。周永康是惟一入选“十大黑领”的政治局常委。当然,对周永康还应再加上一句:他不仅是黑领,心也是黑的。

  周永康以藏人之血染红顶戴
     周永康与曾庆红、吴仪一样,崛起于石油系统。六十年代,周永康毕业于中国石油学院勘探系,先后在大庆油田、辽河油田工作。一九八三年,升任辽河 石油勘探局局长、党委书记,同时身兼辽宁省盘锦市市长,这是他在仕途上第一次质的飞跃。两年之后,年仅四十一岁的周永康成为石油工业部副部长。一九八八 年,石油工业部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他在副总经理的位置上停留八年,直至一九九六年才得以“扶正”。
   
    横贯九十年代,周永康以石油领域为其独立王国,亦官亦商,其职位典型地反映出在中共体制之下,官商不分、官僚系统以国家资源自肥的状况。据维基解 密曝光的电文显示,周永康和同伙瓜分中国的石油利益,他曾为石油交易而十四次前往非洲产油国苏丹。中共为获取苏丹的石油,支持制造大屠杀的苏丹独裁政权, 周永康正是此政策的经办人之一。周永康在石油系统工作长达三十七年,成了财富不亚于海湾地区阿拉伯国家王子们的“石油大亨”。
   
    一九九八年,朱镕基组阁,启用不少“石油帮”成员,周永康转任国土资源部部长。在此期间,周永康与江泽民攀上关系,成为江系的要角。至于网络上流传的周永康与江泽民的亲戚关系,目前并无切实的证据可以验证。
   
    二零一零年一月,周永康空降西部第一大省四川任省委书记。此前多届四川省委书记均有政治局委员之席位,所以,周永康封疆四川,仕途看涨。作为四川 人,当时我极为关注四川的政情,当传出周永康严控媒体、打压新闻自由的消息后,我立即撰文揭露之。二零一一年元旦,《成都晚报》头版头条发表周永康带领官 民元旦长跑的新闻,在二版则有一篇某县委书记开车撞人后逃逸的负面报道。周永康看到当天的报纸之后勃然大怒,认为二版的报道冲淡了“省委书记带领四川人民 跑向新年”的喜庆气氛,遂致电四川省委宣传部严厉批评。最后,《成都晚报》作出深刻检讨,记者陈清被报社开除。这一事件显示,周永康是一个专制横暴、唯我 独尊的土皇帝。
   
    中共建政之后,将“大西藏”的版图分而治之,西藏的好几个部分被划入四川管辖,如“甘孜藏族自治州”。所以,历届四川大员都必然会处理若干涉藏事 务。若藏区安定,则政绩有保障;若藏区不稳,则其他政绩再突出也会功不抵过。周永康上任后不久,即强力打压藏人的宗教信仰自由。阿安扎西活佛案件,即是周 永康亲手炮制的震惊世界的冤案。
   
    阿安扎西是受达赖喇嘛认可的、也受藏人尊崇的一位甘孜州的活佛,因而成为中共的眼中钉。周永康入川之后不久,成都天府广场发生一起爆炸案,他下令 将此案与阿安扎西活佛捆绑在一起,拘捕阿安扎西活佛,并全力开动宣传机器“通过揭批阿安扎西犯罪团伙的其人其事,进一步认清达赖集团在宗教上的虚伪性和反 动性”。周永康直接伸手干涉案件的审理过程,下令一定要坐实阿安扎西是爆炸案的“幕后黑手”,并判处阿安扎西死刑。
   
    此案激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国内一群独立知识分子拍案而起,刘晓波、王力雄、余杰、王怡、冉云飞、廖亦武等数十人联署发表题为“大陆汉族各界人士 提出三点建议唿吁公正审理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的公开信。签名者表达了对这一死刑审判的深切疑虑,指出如果该案件不能透明、公正地审判,就无法消除 藏人将其视为中共当局的迫害,并且埋下民族冲突的隐患。公开信针对上诉审理的过程,提出三点具体建议:由王力雄等人为该案被告聘请四川省以外的独立律师; 允许国内外记者采访上诉审理和有关部门及人员;邀请藏人代表现场观察上诉审理全过程。签名者筹款聘请着名律师张思之为阿安扎西辩护。张思之经过细致的调 查,发现该案疑点重重,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但周永康拒不认错,命令公检法系统加快运作,并故意给赴四川调查的张思之制造种种障碍。四川司法当局违反中国现行的法律,玩弄一系列卑劣手段,如 强行中途改换律师、对外宣布虚假案情、威胁和控制当事人亲属等。最后,四川高级法院在二审判决中维持洛让邓珠死刑、阿安扎西死缓的原判。虽然在海内外舆论 的压力下,阿安扎西得以死里逃生,但洛让邓珠被处死,且当局禁止其家属领取尸体。
   
      以“技术专家”自居的周永康,长期受无神论教育,漠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敌视藏人的民族自主权利。二零一零年三月,周永康在四川人代会上 说,不明白藏人为何迷信佛教,将财富全都捐给寺庙。他对宗教信仰的无知与蔑视令人发指。二零零一年夏天,周永康下令镇压四川省色达五明佛学院的几千名藏人 和汉人僧尼,要求喇嘛在声讨达赖喇嘛的声明上签字。遭到拒绝后,他下令将佛学院强行拆除,数千喇嘛和尼姑被迫到处流浪。
   
    与赵紫阳治理四川期间政绩显着,民间有“要吃粮,找紫阳”之说不同,周永康在主政四川期间,政绩平平,以屠夫手段镇压藏人,由此引起中央的赏识。 正如一九八九年胡锦涛在西藏自治区书记任上大开杀戒,得到邓小平等元老赏识一样;周永康正是凭借残酷迫害藏人的“功绩”,得到了江泽民和胡锦涛两届党魁共 同的青睐,上调中央执掌公安大权。此后,周永康控制警察和司法部门长达十年之久,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的“克格勃”和“盖世太保”头子。

周永康由江系入胡系,成为暴力维稳的马前卒
   
     薄案爆发之后,西方媒体报道,周永康是惟一挺薄的常委,而周永康过去与江泽民的亲密关系,使之被看作铁杆的江系人马。故而,周与胡温在薄案上的分歧,被解读为胡温与江系的矛盾。其实,这是一种不符合实际的“过度阐释”。
   
    邓小平之后,中共内部再也没有经过战争考验的、血肉凝聚的派系关系,而只有利益上暂时的利用与共享。所以,上下级的隶属关系,通常是“人一走,茶 就凉”。江泽民退休之时,在政治局安插吴邦国、贾庆林、李长春、周永康等四名与之关系较亲密的干将,并在军队提升一大批上将。但这些人并非一成不变的江系 人马,随着江的影响力日渐式微,不少人转而向胡锦涛宣誓效忠,这就是“时势比人强”的道理。周永康也是如此:如果说他在十六大的上位完全得益于江的提携, 那么他能在十八大上进入常委会并执掌政法大权,不可能仅仅获得已退休的江的信任和支持,周的上位必定得到了胡的首肯。在此意义上,江泽民是周永康的“伯 乐”,胡锦涛则是周永康的“指南针”。
   
    胡锦涛上台之初,以“和谐社会”的口号拉拢民心,但是,没有民主、自由、法治和公正的社会,如何能“和谐”?这一骗术迅速破产之后,胡锦涛偏执地 走上一条“暴力维稳”的不归路。作为党魁和国家元首,胡锦涛不必再像当年在西藏那样戴着钢盔亲自出马镇压人民的反抗,故而需要周永康这样不怕双手沾满鲜血 的酷吏来施行暴力。既然胡锦涛以“稳定压倒一切”作为执政纲领,那么周永康就是统率强力部门达成这一目标的马前卒。所以,胡周之关系,如同希特勒与希姆莱 之关系,亦如同斯大林与贝利亚之关系,互相倚赖,同舟共济,缺一不可。
   
    江泽民时代,周永康尚未进入权力核心,对江泽民政权的贡献有限;胡锦涛时代,周永康逐渐进入权力核心,对胡锦涛的政策实施功不可没。在这个意义 上,与其说周是江的人,不如说他是胡的的。胡锦涛谨小慎微,视“稳定”为其命根子,根本不顾稳定是如何获得的,即便以血腥的方式达致稳定,也视之为最大成 就。因此,以周永康为代表的政法系统,巧妙利用胡锦涛的这一心理,成功争取到超额经费,将“专政”部门打造为全国党政机关里最有实权、油水也最多的独立王 国。中国的政法部门在地方政权架构中的权力和地位亦不断膨胀。例如,各省市政法书记的排名越来越高,仅次于省、市委书记与省、市长,如同周永康在中央的地 位仅次于胡锦涛和温家宝一样。
   
    周永康掌控的维稳系统,年费用达七千多亿人民币,根据社科院的报告,从二零一零年起维稳费用就超过了公开的军费数字。周永康及政法系统大小头目, 包括公安、国安、国保、武警、特警、城管、网警、狱卒、“五毛”、“小脚纠察队”、“信息员”等诸多名目,不仅籍此中饱私囊,而且趁机扩充实力,遍布全 国,无孔不入,如同一个癌症肿瘤,在人的身体内疯狂生长。便是当年秘密警察与线人数量占人口比例最高的东德,亦难以望其项背。有人估算,周永康统管辖的全 部人马,可能高达千万之众,大大超过中国两百五十万的正规军。中国成了一个如假包换的警察国家。
   
    没有暴力维稳,便没有政法系的猖獗。然而,越是暴力维稳,越是激起民间群体性抗争的次数和规模直线上升;然后,维稳部门籍此伸手向中央要钱要权, 中央已经无法回头,以政治体制改革达致真正的稳定,所以只能继续追加资金和放出权限。于是,一个恶性循环便出现了:维稳费用越重,政法委、综治办等机构便 日渐尾大不掉,成为党、政、军之外的“第四种权力”。即便是乔石、罗干等昔日在政治局中负责同样事务并排名更靠前的前任,其权力亦不能与周永康相比。这并 非他们个人能力的强弱有差异,而是中共的统治越到末期,越是全盘依赖于暴力机器。胡锦涛与周永康成为一根草绳上的两个蚱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中国因而 陷入“克格勃治国”和“盖世太保治国”之万劫不复的深渊。
   
     今日中国政治之溃败,宛如明末之翻版:周永康及其政法系,形同明朝在太监执掌之下的“厂卫”;而胡锦涛亦如同明朝那些既昏庸又奸诈、既心胸狭窄 又残酷冷血的暴君。“厂卫”是东厂、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的合称,是明代最具特色也最臭名昭着的政治创设。锦衣卫设置最早,朱元璋授权侦查一切官民。后 来,朱棣设东厂,连锦衣卫亦能侦查。其间,西厂两次兴起,更胜于东厂。至刘瑾设内行厂,权势再过东西厂。厂卫内部之间次第强弱,争执不断。作为皇帝的耳目 和爪牙,这两套机构大多数时间掌控在宦官手里,和“特务政治”、“宦官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像一把双刃剑一样,厂卫在维护专制皇权的同时却不断损害着大 明王朝的肌体,直至明朝之覆亡。所以,明末学者沈起堂指出:“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此一判断并非夸张之论。今天中共的专制体制中,周永康及其政法 系也是如此:他们的残民以逞、胡作非为,只能暂时压制民众的反抗,长远来看,却是大大加速了中共的败亡。
   
     周由江系入胡系,方加冕为“政法沙皇”。不过,这个“政法沙皇”必须接受“河蟹大帝”之领导。所以,在未来历史的审判席上,胡锦涛是首恶,周永康是次恶。

  周永康是败坏法治的千古罪人
   
       在胡锦涛时代,中共政法委书记权力之大,超过西方社会所能想像之极限。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院长和公安部部长、国安部部长,都必须对政法委书记负 责,向其汇报工作。就是被戏称为“世界总统”的美国总统,也不具备如此巨大的权力:美国总统可以提名情报和安全部门的负责人,但需经过国会批准;美国总统 作为行政分子机构负责人,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空缺时,可以提名新的大法官,却无权干涉最高法院的运作和裁决。作为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却可以同时将最高法院 院长、最高检察院院长和公安部部长、国安部部长召集到办公室中训话。
   
      本身就是犯罪分子的周永康,得以执掌政法系统,是中共的法治全面瓦解的标志。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报导说,六十九岁的周永康非常好色,腐败严重,与薄 熙来共享若干情妇。一名原属薄熙来情妇的女歌星,便曾被薄“转赠”给周永康。台湾《苹果日报》亦报道说:“周长期接受薄所提供的数十名美女,在北京更有六 处‘行宫’供周享乐。知情者称,周早期从事石油工作时,便因性好淫乐被外人讥为‘百鸡王’。”更有多家海外媒体爆料,周永康在四川省委书记任上时,为了与 比自己小二十八岁的中央电视台主持人贾晓烨结婚,而设计车祸谋杀前妻。周永康的残暴比薄熙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明末的厂卫头子都是令士大夫不齿的阉人,虽然权倾一时,还不敢窃取国家之名器;而如今周永康之流的地痞流氓和刑事罪犯,却能在中共的腐朽体制下堂而皇之 摇身一变成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将公检法一把抓在手中,不受监督与制约。周永康抓住中共体制的漏洞,无限拓展政法系统的权势,践踏自己制定的、墨迹未 干的宪法和法律,将“文革”之后勉强建立起来的薄弱的法治环境破坏殆尽。
   
      二零一零年刘晓波荣获诺贝尔和平奖、二零一一年茉莉花革命风潮乍起,在此两个事件的冲击之下,胡锦涛命令周永康动用秘密警察,用非法手段摧毁中国的民主 力量,对异议人士、维权人士和公共知识分子施加“六四”之后不曾有过的残酷暴力。以我个人的经历为例,在遭受酷刑折磨之后,我与北京的国保警察周旋一年 多,方才得以“肉身翻墙”,远赴美国,并向全世界说出真相。胡锦涛、周永康之“活埋”预案,令举世皆惊。就连一向帮中共说话的香港《亚洲周刊》亦发表社论 指出:“余杰遭酷刑、薛锦波被打死,是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公安部长孟建柱所不能回避的责任。”
   
      《亚洲周刊》的这篇社论写道:“此一事件不能不使人联想恶名昭彰的文革:老舍受尽凌辱投湖自尽,张志新遭割喉,金山痛悼爱妻孙维世,撰文《莫将血恨付秋 风》。可是,文革遗绪不绝如缕,二零零三年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收容所被殴致死,最近广东乌坎村民代表薛锦波被公安打死。如今余杰遭严刑拷打,不仅是对中国 法治进步﹑社会和谐的巨大讽刺,也是对寄予北京同情与谅解的国际友好人士当头棒喝。北京一向宣示坚定不移推改革﹑聚精会神搞建设,今天将如何面对余杰事件 的尴尬?”
   
      温家宝忧虑“文革”重演,其实“新文革”不仅是薄熙来在重庆搞的“唱红打黑”那一套,更是周永康奉行胡锦涛旨意在全国普遍推行的“暴力维稳”。公安部在 国务院和政法委的双重领导之下,温家宝本来有权干预,却任由周永康作恶多端而不加制止。从好的方向看,可以说温懦弱;从坏的方向看,说温纵容并不为过。 《亚洲周刊》的这篇社论追问说:“暴力魔咒长年盛行,追溯来龙去脉,公安系统沉缅于权力傲慢﹑难脱粗暴执法之习气自是一大原因,但终究只是表面。制止公安 打人有何难?分明就是最高当局默认或放纵。回望‘文革’,‘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指示不够清楚?中共军歌‘不虐待俘虏’还嫌唱得不嘹亮?毛泽东‘严斥’法西 斯肉刑,可对于拷打成风﹑冤狱遍地的具体现状,他却不闻不问,看似意味深长,实为乐见其成。这是史书不会忘却的领袖之耻。如今发生余杰事件,岂能不问责政 法委书记周永康﹑公安部长孟建柱?甚至质问胡锦涛、温家宝,岂能让红色恐怖绑架两岸统一愿景?”其实,所谓“两岸统一的愿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大陆 十四亿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必须得到切实的保障。
   
     我赴美后不到一月,在二零一二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又通过被称为“盖世太保条款”的刑法七十三条。从此,绑架、失踪、活埋,全都“合法化”。中国的政治全 面倒退回史前时代。薄熙来案爆发之后,一些人重新对中共之“自改革”心存幻想。然而,周永康在举世非之的情形之下,仍然还能前唿后拥地赴全国各地考察维稳 工作。可见,薄熙来的问题不仅在薄熙来本人身上,更在周永康身上;周永康的问题也不仅仅在周永康本人身上,更在胡锦涛和温家宝身上。洪洞县里无好人,在中 共中央政治局中,经过了一次次“贴身肉搏”之后,又岂能幸存下“不杀生”的慈悲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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