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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5日星期四

温家宝承诺未兑现 食品安全3年又3年

【多维新闻】中国国务院近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其中指出“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让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早在2008年,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承诺“一到两年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然而,已经3年多过去了,中国食品安全事件不断,而如今国务院再次印发时间表,这让向来自诩“务实”的温家宝情何以堪。

7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其中关于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的提出,以“集体”身份推翻了温家宝2008年在哈萨克斯坦外事访问期间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时间表的推断。这也是首次温家宝“个人决定”遭到国务院“集体否决”。

在“决定”中,提出了中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中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等更加科学完善,使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在这个决定中“阶段性目标”,即3年计划和5年计划的设定,“突出问题”的立足,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提高的目标,都与2008年有所不同。在2008年,温家宝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曾提出,“政府有信心,一到两年的时间里面,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而当时,温家宝不是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而是在外事访问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的观点。

可以发现,这次“决定”内容与温家宝的“承诺”有很大不同。相较于温家宝2008年提出的“一到两年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言论,国务院提出的阶段性目标,以及“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措辞更加的谨慎。有观察人士称,这次国务院的“决定”的印发,有着不同的意味。

2012年6月13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他一改“解决问题”,变为“解决突出问题”,而且并没有提出时间表。2008年正值三鹿奶粉含三聚氰胺案件爆发等食品安全事件爆发之时,温家宝提出“一到两年的时间里面,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时隔4年,以务实著称的温家宝却口径不一。

而在2008年温家宝做出“个人承诺”后,尽管2009年2月中国即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但这个“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设想,却没有按照温家宝的承诺“顺利实施”。据统计,从2008年至今,皮革果冻、地沟油、致癌牛奶、瘦肉精、染色馒头、牛肉膏、回炉面包、毒豆芽、石蜡墨汁薯粉等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在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温家宝分析了中国食品产业存在的现状,将2008年提出的“解决问题”改为“迫切要求加快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一到两年”的时间表设想却仅仅提出“要求各级政府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并没有提到具体的时间表。有分析人士认为,温家宝从“解决问题”到“解决突出问题”的转变,由“一年到两年”到“沉默”,等同于这是他个人也承认自己2008年的承诺有失偏颇,砸了自诩“务实”的招牌。



(童丹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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