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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1日星期日

中共中央秘令销毁机密文件 文件传递有内幕

【大纪元2012年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中共十八大在前所未有的动荡中,将于11月8日即将登场。中共宫廷密事也自今年重庆薄王事件揭开后,一发不可收拾,越来越多的真相被披露出来。中共中央的文件传递到基层,近日有大陆媒体曝光了文件传递的内幕。中共中央还有很多秘令,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有很多是口头转达,被列为绝密。

中央文件传递有内幕 行程至少70天

据大陆华商报近日报导称,大陆除“紧急”性文件外,一般性文件,从中央传递到基层需要经历多个层次:中央至省级机关,一般需要3~5天;省级机关根据本省实际,制定贯彻决策需要10~15天;省级文件下发 到市县需要3~5天;地级市若作出补充内容则需要7~10天;县级政府向机关、部门和乡镇传达文件一般7~14天集中进行一次;乡镇(办事处)向村委(居委、社区)传达文件,一般每个月集中进行一次。

报导说,正常情况下,一份中央和国务院的普发性文件,从下发到传递到基层,最少也需要70天左右才能传到。

报导还说,目前电子办公和纸质办公是并行的,有时一份文件会同时通过两种方式下发,有时有的文件用电子方式传达,有的文件则用纸质的方式。尚没有固定的侧重。

迫害法轮功政策通过610秘密下达

中共有很多文件比如秘密文件,怕落下证据,有时通过口头传达,有些传达下去的红头文件采用回收办法,网站上采用删除的方法来销毁罪证。

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可以清晰看清楚中共的这一套手法。中共“6‧10办公室”由江泽民下令成立,权力超越各部委,类似当年的“中央文革小组”,凌驾于中国宪法和法律之上,是党政合一的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半公开特务机构,类似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其隶属于中共政法委,原主任是刘京,09年10月以后是李东生。

许多迫害法轮功的密令诸如“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打死算自杀”等均通过“6‧10”秘密下达。前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曾在全中国范围内多次指示“严打”法轮功,并亲自到各地部署、指挥、监控迫害的具体实施。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诉讼案“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释”,甚至制造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

610文件被列为“绝密”级别 删除或原文回收

2003年1月20日,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宣布收集迫害证据后,中共“6‧10”系统开始对外称谓禁止公开使用,2003年10月15日,中共各省原有的“6‧10办公室”变成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实际上内部还是叫“6‧10办公室”。

多年来,北京“6‧10”一直都在用“指示”、“口头传达”等手法下达密令。2002年大年前夕,“6‧10办公室”头目刘京在长春南湖宾馆召开部署迫害法轮功的会议上,暴跳如雷地批评吉林省“工作不力”,下达了“彻底铲除”的死令,并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对贴标语、挂条幅的法轮功学员“可以开枪打死”。

610文件被列为“绝密”级别,并采取“原文回收”等手法销毁迫害证据。2003年以来,中共官方网页上有关“6‧10”的内容已被大量删除。

(责任编辑: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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