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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李小鹏祸不单行 山西再曝惊人丑闻


据官方报导,邯郸市于1月4日晚间已发现浊漳河上游有大量死鱼情况。(网络图片)
 
【大纪元2013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第一财经日报》记者1月8日在河北邯郸市独家获悉,“12.31”山西苯胺泄露事故,泄漏时 间不是12月31日,而是更早的12月26日,而且最早上报的并不是山西省。山西省在2012年12月25和26两日,接连发生铁路隧道爆炸和苯胺泄露事 故,消息均被封锁。《人民日报》曾针对隧道爆炸事故敲打山西代省长李小鹏——互联网时代,封锁是最大的炒作、最大的负面新闻。

瞒报不仅5天 也不是山西主动上报

《第一财经日报》报导,在邯郸市采访时,该市政府一位负责人透露,“5日,邯郸市得到浊漳河水污染的报告后,立即向河北省环保厅上报,河北省环保厅接到报告后,感到情况比较严重,也立即向环保部报告。接着,环保部反馈给山西省环保厅。”

这位负责人介绍,“其实,事故是去年12月26日发生的,不是31日。1月5日那天也不是他们主动报的,我们事先知道的。这有多少天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还未就此向环保部门及山西省有关方面获得证实。

此前,媒体普遍报导,邯郸市1月5日突发大面积停水,市民抢购饮用水,当日晚间邯郸市政府通报称,接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12月31日7时40分,长治发生一起化工厂苯胺泄漏事故,泄漏苯胺可能随河水流出省外,可能已至漳河流域。此新闻在当时占据各媒体头条。

据新华社消息,在山西省有关部门通报前,邯郸市于1月4日晚间已发现浊漳河上游有大量的死鱼情况,并接到水利部漳河上游管理局反映的死鱼情况。此次泄漏事故,苯胺泄漏总量达38.7吨,其中有近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南方都市报》的报导质疑,1月4日晚邯郸方面获悉浊漳河上游大面积死鱼,那么目前存疑的是,1月5日,山西省有关部门这迟来的通报是主动为之,还是对邯郸方面问询的答覆?

河南1月6日通报显示,安阳市境内岳城水库、红旗渠等部份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

山西接连发生铁路隧道爆炸、苯胺泄露 消息均被封锁

2012年12月25、26日,山西省先后发生中南铁路吕梁山隧道发生爆炸事故,及苯胺泄露事故。这两起恶劣的事故都被刻意隐瞒,直到瞒不住才“通报”。

隧道爆炸事故被揭开后,山西当局认定为国企严重瞒报责任事故。2013年元旦,山西省代省长李小鹏到事故现场,对中央企业瞒报严重事故感到“震惊自责”,并 表示要对事故瞒报“零容忍”,并称感谢举报人、网友的举报云云。而此时长治市这起苯胺泄漏事故已瞒报数天了!而且李小鹏的说辞后来被大陆媒体曝光是谎言。

《人民日报》对山西隧道爆炸事故的隐瞒发表文章直接敲打李小鹏,“......最后导致事情公开的,不是政府部门,而是网络,那这是不是莫大的讽刺呢?更主要的是,还是回到问题的原点,谁能隐瞒得了、隐瞒对谁最有利,弄清这才是根本。”

文章直指,“假如不是网友通过微博透露消息,恐怕这一事故会被神不知鬼不觉地隐藏起来。”“互联网时代,封锁是最大的炒作、最大的负面新闻。在这一事故上, 与其感谢网友、微博的举报,不如反思那种遇到问题就掩盖、就封锁的工作态度和方法,面对这么多的隐瞒事故最后都让事情更糟的教训,什么时候能真正改变。”

真格基金创始人、新东方联合创始人徐小平拥有700多万微博粉丝。他表示,非要出了更大的灾难才被迫承认?就从这一点,新闻封锁也是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

针对山西苯胺泄露事故,新华社在1月6日发表评论文章称,事故“瞒报迟报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在“人人都是编辑记者”的信息时代,试图抱着侥幸心理,企图一拖再拖之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异于掩耳盗铃。

《南方都市报》表示,苯胺泄露的最初几天也正是苯胺超标最严重的时间(晋冀两省交界处监测点苯胺浓度“超标720倍”),沿线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防线几近失守,居民身体状况尚待医学检查,谁又该为这可能还将更严重的后果承担责任?

据悉,苯胺主要用于制造染料、药物、树脂,还可用作橡胶硫化促进剂等,本身也可作为黑色染料用。苯胺对环境有危害,可对水体造成污染,毒性主要通过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人体若吸入或接触,可造成溶血性贫血和肝、肾损害等。

(责任编辑:江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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