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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

吴虹飞是“我想”炸,而不是说“我要”炸

律师介入吴虹飞案件 强调“想法”不能入罪

中国摇滚乐队“幸福大街”主唱吴虹飞

中国摇滚乐队“幸福大街”主唱吴虹飞 (RFA资料图/吴虹飞提供)

歌手吴虹飞因言获罪后两位律师介入她的案件。律师认为,“想法”不能入罪。有评论认为,吴虹飞因为与艾未未走得近而被政治报复。官媒调查显示多数投票者反对她被判刑。

歌手吴虹飞上周在微博发表“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遭當局強行帶走之后被刑事拘留,官方媒体人民网的报道指她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她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以及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而同时网络间就言论是否能治罪展开了争论。

律师声明介入 “想法”不能入罪

人民网的报道引起网民的非议与探讨。北京律师陈建刚以及湖南律师李金星周六下午共同发表声明表示,目前已经接受了当事人吴虹飞家人的委托成为其辩护律师,他们认为,微博不当言语遭刑事拘留一案对于厘清互联网上言论自由与违法、犯罪意义重大。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吴虹飞的言论不构成任何犯罪。希望此案获得公正处理。

本台记者了解到律师将于星期一(7月29日)去朝阳区看守所申请会见吴虹飞本人,之后再召集组成“律师智囊团”进行下一步法律程序。

吴虹飞的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律师陈建刚周日告诉本台记者“想法”不能入罪:是什么人做的决定为什么一句话就把一个守法的公民关起来。所有人都知道这就是一句牢骚话,也不是说真正体现了她就是要做这个准备,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把她关起来,关系到的不是她一个人,而是我们每一个人在这片土地上还有没有说话的权力。任何的犯罪都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法律惩罚的是人的行为,不应该有思想犯,想法是不能入罪的,吴虹飞写的很清楚,是“我想”不是说“我要”仅仅只是想一想,不是说我已经做好意图,计划明天做什么,把所有东西准备好有一天去搞爆炸。

网络议论四起 疑似报复声援艾未未?

吴虹飞的消息在网络中也被民众热烈评论,许多人都对她只发一条微博提到“爆炸”而被入罪感到不解,法律学者们也都纷纷提出质疑,有的则认为“想炸“和“要炸”是有本质的区别,前者则停留在思考层面,后者则是付诸于实际行动。还有的表示该则微博带给大家的信息大家所能感受到的与“去你的”这类脾气话差不多,只是纯粹的牢骚和泄愤。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谌洪果在博客表示“我想炸……”为起头的所有表达,都不过是借助网络宣泄自己的主观想法和情绪,其内容根本无关具体信息的真假。”

吴虹飞因言获罪引起舆论的不满,不少人认为她遭到打压报复与北京艺术家艾未未有关,有网民在微博中发出她与艾未未的合照,表示这就说明一切问题。此前艾未未遭到当局的政治报复而被关押80多天,吴虹飞期间曾发表《我就要报艾未未一饭之恩》文章,声援他。

艾未未告诉本台记者:这个事情显然已经起到了一个负面的作用,即使大家不理解法律,也知道言论自由的界限。一个人的玩笑(话)或者发泄的话都能被治罪的话,那这个社会的总体是会受到影响的。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司法也是不能够乱来的,至少目前我认为还不是那么悲观,当然,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曾经有人因为说些话被劳教一两年,也都发生过很多起。

吴虹飞遭刑拘事件获得大量媒体关注,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也在微博中发起投票活动,直到周日投票已仅三万人参与,其中超过81%的投票者认为吴虹飞言论虽不妥,但不至于判刑。

来源: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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